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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01-2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于2024年2月17日上午将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审核。
1.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统计表》 一式1份;
2.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每个授权点一式1份;
3. 《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证明材料》每个授权点一式1份;
注:材料内容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填写,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及解读说明

二、请各学位授权点评估负责单位于2024年2月17日上午将《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统计提示: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生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思想政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医硕士、中药硕士、护理硕士

三、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4年2月17日上午将《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及秘书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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