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博士后培养单位、合作导师、博士后:
根据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博士后进站满1年须参加中期考核。现将开展2022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第二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博士后做好准备:
一、参加人员
2021年12月进站的博士后(共27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JJ JIAJIA YU 于 洋 王 宁 王欣欣 王清华
邓洋洋 丛培玮 邢艳萍 任 聪 米宝丽 李 硕
吴 怡 冷嘉鹏 张 林 邰 贺 金 颖 单国顺
孟晓媛 赵 磊 段阿里 徐 龙 徐士钊 郭乃菲
郭雪峰 常 拓 臧凝子 薛 玲
二、有关要求
中期考核由博士后本人联系合作导师,在合作导师所在学科自行组织考核及答辩,考核组专家5-7人(含考核组组长1人及博士后合作导师),均须为博导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博士后合作导师必须参加。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中期考核完毕后,需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机关1204室):
1.《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每位考核专家1份,博士后本人签字,考核专家签字;
2.《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1份,博士后本人签字,考核组组长签字并给出意见;
3.博士后研究计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发明专利、决策咨询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4.中期考核情况记录1份(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考核及答辩情况等)考核组全体专家签字;
5.中期考核现场照片3-5张(如开展线上考核,须附腾讯会议全体人员开启视频后的屏幕截图)并请考核组全体专家签字。
6.中期考核须博士后进站满1年后开展,进行中期考核的时间及相关材料的签署时间须为进站满1年后的时间(按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批准的进站时间计算);如提前进行中期考核,将视为考核无效。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3年1月10日之前将中期考核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机关1204室)。
联系人:邓岳潼、王 铎
联系电话:024-31202572、024-31207012
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3日
附件:
1.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
2.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